关于加强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等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关于加强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等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为了集中整治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顽瘴痼疾,进一步减少因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平安出行,提升城市文明形象,自3月15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常态化开展乘摩托车、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等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为使整治工作措施落地见效,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1、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2、不遵守信号灯、非机动车进入机动车道、逆行、随意横穿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强化宣传
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接到通告后要利用本单位工作群将通告转发到每个同志(含离退休人员)。教育系统要加强中小学生的日常交通安全教育,以学生带动家长,发挥“小手拉大手”的宣传辐射作用。各乡镇要加强所属社区、行政村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的劝导和佩戴安全头盔的宣传,力争使全市群众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和安全文明驾驶的意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强化管理
1、在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3月15日至19日,对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人员不依法佩戴安全头盔者,公安机关可依法进行劝导,并采取定点宣传教育、协助交警执勤、媒体曝光等强制性措施。
2、从2023年3月20日起,公安交警部门组织警力严查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并采取暂扣车辆、罚款等处罚措施。
邓州市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3年3月14日
祸起瞬间 防患未然
骑车前一定先戴好安全头盔
不戴安全头盔,遇上事故
再帅的发型,再美的妆容也白搭!
1
不戴头盔,头部着地受重伤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电动自行车骑乘者黄某逆向闯红灯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轿车相撞,黄某瞬间头部着地。因未佩戴安全头盔,颅脑损伤严重,事后出现意识不清、反应迟钝的症状。
注:视频来自网络
2
戴头盔,事故后只受了轻伤
安徽宿松,一女子在骑行电动自行车途中与对向行驶的农用车发生碰撞,连车带人一起重重摔倒在地。万幸的是,女子戴了头盔,只受了皮外伤。
注:视频来自网络
戴与不戴 一目了然
请大家树立
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佩戴安全头盔的安全意识
头盔不仅要带上,更要戴上
还要系牢卡扣!
如何正确使用头盔
带头盔≠戴头盔
戴了头盔要把安全扣系牢
否则跟没戴没有任何区别
正确佩戴头盔的方式请收下
用生命安全换得一时舒适
最后的结果往往让人难以接受
因此,广大交通参与者务必牢记
严格遵守交规、骑乘戴好头盔
安全非小事
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
千万不要再心存侥幸
对于交警蜀黍来说
处罚和曝光并不是目的
督促你养成良好的驾驶出行习惯
做一个文明交通参与者
才是最终目标
要时刻牢记
安全才是离家最近的路
戴上头盔,扣好卡扣
佩戴好头盔再出发
来源:邓州市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