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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记者刘丽靓)国家发展改革委8月24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部门印发《关于补齐公共卫生环境设施短板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清理整治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指出,积极总结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做法,以环境清理整治为先手棋,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具备隔离功能的民宿等旅游居住设施,改善“平急两用”设施周边及沿线的支线道路、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置设施等配套基础设施条件,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清理整治,营造干净、整洁、舒适的旅游居住环境。
《通知》指出,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推动超大特大城市辖区内的山区县(区)“平急两用”设施建设,统筹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渠道资金,积极支持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医疗卫生机构基础和环境卫生建设等项目建设。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加强统筹谋划,指导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环境卫生清理整治。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有序推进垃圾、污水治理及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相关工作。各地要提高认识,把城乡环境卫生大扫除、大清理、大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强化日常检查和抽查、监督考核。各地要统筹本地财政资金,支持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清理整治,探索按照考核结果和环境建设成效进行拨付使用。各地要充分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广泛参与,通过随手拍、大比武、积分榜等方式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凝聚全社会共识,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改变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清除病原孳生环境,不断提高群众环境卫生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