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时分
人们熟睡之时
有些不法分子却开始蠢蠢欲动
(资料图片)
打起坏主意
案情回顾
2023年1月至2月,被告人毕某某多次骑共享单车,携带刀片、绝缘胶带等作案工具,翻墙进入婺源县某中学,将校内37盏路灯电缆割断并从管道里扯出来,再分期分批销售至废品收购店,通过微信收到出售铜线所得款共计8438元。
被盗电缆线的路灯系用于学生下自修后在足球场及篮球场运动照明。校方发现地下电缆线被盗后立即报警,经侦查人员复勘,被盗电缆线共计933.3米。经价格认定,被盗电缆线价值共计人民币28842.41元。
法院审理
婺源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毕某某多次盗窃学校足球场、篮球场等运动场所和学生回寝室必经路段的路灯电缆线,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2.8万余元,其行为危害在校学生及来校锻炼人员的人身安全,构成盗窃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依照刑法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另外,结合毕某某具有坦白、认罪、多次盗窃等量刑情节,法院以破坏电力设备罪依法判处毕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同时责令毕某某退赔被害单位校方经济损失合计人民币28842.41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官提醒
偷电缆线必触法律底线!
切勿存在侥幸心理
广大群众如发现盗窃
或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
可以及时拨打公安部门110
或电力部门95598 进行举报
转自:婺源县人民法院
来源:江西法院